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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Exemption from compulsory product cert

北京嘉信恒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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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申请免办证明需按八种不同情况提交下述资料各一份,须A4纸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需申请材料中列明的《产品符合性声明》、《后续管理承诺书》、《进口料件加工整机/成品对应单耗表》分别见附件2、3和4。
(一)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
(4)进口机动车整车的需提供进口许可证彩色复印件(送材料时需出示原件)
(5)后续管理承诺书
(二)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产品符合性声明
(4)引进生产线的有关证明材料
(5)后续管理承诺书
(三)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产品符合性声明
(4)维修单位作为申请单位时须提供最终用户向其申请维修的相关资料。
(5)提供需维修设备的进口证明材料(如进口报关单和进口合同、发票)
(6)后续管理承诺书
(四)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的设备/零部件(不包括办公用品);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产品符合性声明
(4)后续管理承诺书
(5)引进生产线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产品符合性声明
(4)后续管理承诺书
(5)进口机动车整车的需提供进口许可证彩色复印件(送材料时需出示原件)
(六)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产品符合性声明
(4)后续管理承诺书
(5)用于科研测试的需提供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
(6)进口机动车整车的需提供进口许可证彩色复印件(送材料时需出示原件)
(七)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产品符合性声明
(4)整机/成品出口合同                      
(5)后续管理承诺书
 (6)进口料件加工整机/成品对应单耗表
(八)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来料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1)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
(3)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复印件
(4)整机/成品出口合同
(5)后续管理承诺书
 
一、 网上审核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发通知、纸质文件比对和签发证明等步骤。在纸质文件比对环节,电子审批系统会生成《送纸质文件通知》和《申请单》,申请单位须打印此《通知》和《申请单》,连同上传附件的原件一并提交检验检疫机构并进行登记,经比对无误的予以签发《CCC免办证明》。
        二、申请单位应按要求使用《CCC免办证明》。
  (一)《CCC免办证明》的有效期
  《CCC免办证明》的有效期是指凭该证明在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报检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个月。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来料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产品,由申请单位申请,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以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为准。
  (二)北京口岸及京外口岸的使用方法
  CCC免办产品在北京口岸通关的,申请单位应自行打印《CCC免办证明》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凭该《CCC免办证明》到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报检;在京外口岸通关的,申请单位在送达比对材料登记台帐时应予以说明并登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纸质《CCC免办证明》并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在受理报检时对CCC免办产品实施网上的进口核销。
  (三)《CCC免办证明》的延期
  贸易相关方应当在《CCC免办证明》有效期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报检,因客观原因导致CCC免办产品不能在有效期内进口的,申请单位应在有效期结束前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交《CCC免办证明延期/变更申请书》(见附件6)申请延期,经批准,可以顺延一个月;已超出有效期的,电子审批系统将无法更改,应当重新申请办理《CCC免办证明》。
  (四)《CCC免办证明》的变更
  签发《CCC免办证明》后,在检务部门实施网上的进口核销前发现产品信息有变更的,申请单位可在《CCC免办证明》有效期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交《CCC免办证明延期/变更申请书》(见附件6)申请变更,经批准,允许变更相关内容;已实施过网上的进口核销或已超出有效期的,电子审批系统将无法更改,应当重新申请办理《CCC免办证明》;在口岸查验环节发现到货产品信息与申请信息不符的,申请单位应凭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查验记录重新申请办理《CCC免办证明》。
        三、后续监管要求
  (一)获得《CCC免办证明》的申请单位必须建全CCC免办进口产品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CCC免办进口产品管理台帐》(见附件7)并逐批录入所有的CCC免办进口产品信息,切实做好CCC免办进口产品的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的管理工作。
  (二)对于CCC免办进口产品,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辖区分支机构将依法对其实施后续监管,确保进口产品按照原申请用途使用、不进入流通领域销售和用于办公、经营以及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申请单位须接受后续监管并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退运/出口与核销
  1.申请CCC免办第六条的,申请单位须按照承诺的时间及时办理退运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留购。退运后两周内,申请单位须凭海关出口报关单正本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验证核销,复印件留存归档。报关单须加盖海关的放行章、验讫章或单证专用章,出口产品明细须与《CCC免办证明》相一致。
  2.申请CCC免办第七条的,申请单位须在整机/成品出口后两周内,凭海关出口报关单正本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验证核销,复印件留存归档。报关单须加盖海关的放行章、验讫章或单证专用章,出口产品明细须与出口合同相一致。
  3.申请CCC免办其他条款进口的产品在使用结束后退运出境的,参照上述第1条要求执行。
  (四)封存管理与监管销毁
  1.CCC免办进口产品在使用结束后自行封存管理的,申请单位应建立库房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其增加监管频次、实行不定期抽查。用于科研测试、商业展示的CCC免办进口产品在国内的使用和存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超期的需书面申请。
  2.CCC免办进口产品在使用结束后不进行封存管理也不退运出境的,申请单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废弃物处置机构进行环保销毁处置。
  3.申请单位须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交《CCC免办进口产品销毁申请书》(见附件8),经批准同意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现场监管实施,销毁前须进行清点,确保产品明细无误、硬件齐全、不得对原机整机或部件替换。未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申请单位不得擅自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检验检疫机构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单位未按照申请用途使用或未按照规定处理相关进口产品,或企业管理混乱,未建立管理台帐、无法追溯产品流向的,将扩大抽查范围、增加监管频次,要求申请单位整改并视情况把违规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其采取加严审核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撤销其《CCC免办证明》,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不符合公告条件而编造虚假材料骗取《CCC免办证明》并进口产品的;
  2.符合公告条件但没有获得《CCC免办证明》并进口产品的;
  3.不如实提供进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CCC免办证明》的;
  4.CCC免办进口产品在国内流通领域销售的;
  5.暂时进口的CCC免办产品办理留购的;
  6.CCC免办进口产品成为内销成品的原材料的;
  7.CCC免办进口产品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的;
  8.CCC免办进口产品用于办公用途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9.CCC免办进口产品被出租、出借到其他单位使用的;
  10.获得《CCC免办证明》后不按照原申请用途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撤销其报检注册登记、报检从业注册。”
  3.《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或者获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产品未按照原申报用途使用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其改正,撤销《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并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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