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49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韩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应韩国政府申请,根据我国专家对韩国大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允许韩国大米输华。韩国输华大米应符合《进口韩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729号